手尾錢的意義

「手尾錢」
今天來聊「手尾錢」這個有趣又無聊的事情。以目前的實務運作來說,禮儀人員在做「放手尾錢」這件事就是照本宣科,說說吉祥話,內容千篇一律就是「往生者如何省吃儉用,才能積存家產給予子孫⋯」,但這往往悖離事實,甚至有的往生者根本是負債累累,自吃都不夠,哪裡還會有財產呢?
 
再者就是會在患者將斷氣(或是斷氣之後)時,拿個紅包袋裝些錢,然後讓患者握在手中,這也算手尾錢,另一層含意就是讓患者不至於雙手空空而離世。
這些所謂「現代」的做法到底是從何年何月開始的已經不可考,但是只要瞭解台灣人早期的分手尾錢就能知道這件事情是很慎重的。
 
話說以前的人假如知道自己不久於人世,就會召集子孫分配遺產,這才是真正的「分手尾錢」,而不是人死了才說些吉祥話應景。以前的人分手尾錢有三種方式:
1,只給現金,不包括家中的房子、地產,而且多數是給「龍銀」,主要是給子孫留念。
2,直接在病榻就把家中的家產分給子孫,並且會請村庄裡具身份地位者當見證。
3,假如是富豪之家,不想讓家產分散,在臨終前會準備戒指、手鐲、衣物等,留給子孫紀念。
 
由於殯葬業有些技術傳承還是有師徒制的影子存在,可是在代代相傳中,經常忽略了查證對錯這個動作,假如原始是錯誤的,那就會一路錯到底。就像「乞水、辭生、放手尾、入殮」這些事,無論往生者男、女、老、少,無論死因為何,說的都是同一套話!假如自己靜下心來想想,應該也會害羞吧!
文章出處:易春秋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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